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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房改房的承租权能否作为遗产为继承人继承? 房改房是职工承租的公房通过职工依照政策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而发生权属性质变更。房改房具有专属性和财产性的法律特征,其专属性表现在其专属于房屋所属单位具有一定资格条件的职工,该职工对该房因享有永久的廉价承租权而间接享有经济利益。一般意义上的公房承租权并不能成为遗产为继承人所继承,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公有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契约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居住人符合该前提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之间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成的,由公房产权人根据共同居住人的住房状况书面确定承租人。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 ...
再婚夫妻之间如何继承房产 对于再婚家庭来讲,如果想把自己的财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则必须书立遗嘱,而起草遗嘱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为此,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是明智之举。...
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 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
公房承租权是否可以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人所能继承的只能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即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房所有权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公房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收回或另行安排他人居住,或按当时的公房分配制度,延续承租权,且只能由与原承租人长期同住且别无他房的家庭成员提出续租申请,申请经批准后,申请人便享有对该房屋合法的承租权和使用权。...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坐落于某村的103号院内房屋系被继承人房某、老孙的遗产。房某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因此其遗产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老孙在去世前虽留有遗嘱,但是在该遗嘱中老孙表示“养我到死的人,也就是谁养我到死这些财产归谁。”由于原告孙某不能证明其他被继承人对老孙没有尽赡养义务,因此不能由此得出老孙的遗产均归原告孙某一人继承的结论,故对于老孙的遗产亦应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关于原告孙某称103号院落内后院的六间房屋属于自己所有并非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主张,由于该房屋是原告孙某在父母原有的四间房屋基础上所建,因此对其主张本院不予认可,但是在继承时原告孙某可适当多分。对于被告所称原告孙某私自出售的被继承人的房屋及私自占有的被继承人的占地补偿款、老人补助费等亦应该予以分割的意见,由于原告孙某对此不予认可且上述行为亦在被继承人在世时所发生,因此对于被告的意见,本院不予采信。鉴于原告孙某一直与被继承人一起居住,而被告或各自申请有宅基地或已出嫁,因此考虑到该实际情况,本院认为争议房屋归原告孙某所有,由原告孙某支付被告相应财产折价款为宜。由于双方议定争议房屋的市场价为3万元,因此参照该市场价格并结合原、被告各自应继承的份额,酌情确定由原告孙某各支付六被告财产折价款三千五百元。依照法律规定判决:坐房屋均归原告孙某所有,原告孙某各给付各被告房屋折价款人民币三千五百元驳回原告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共有人死亡———继承权先公证后过户 根据规定,无论死者生前有无订立遗嘱,必须通过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才能去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女士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持继承权公证书会同开发商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房屋的权利人,交纳相应税费,领取房地产权证。...